一名警員涉嫌在灣仔警察總部女廁,非禮一名懷疑盜竊的內地女醫生案件,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裁判官押後到十一月六日裁決。控方結案陳詞指,受害人是內地人,來港實習,不熟悉警方調查程序,對被告而言是「完美的目標」。控方又指受害人當時只是想盡快離開警署,因此同意接受被告提出再次搜身。辯方律師反駁,指事主是因為未被搜身,被告才要求她折返警署。
控罪指,受害人今年一月,涉嫌干犯盜竊罪被帶回警署調查,翌日凌晨離開警察總部時,被被告叫停並帶到女廁,指要再搜身,期間被告觸摸她的胸部及要求她脫下內褲。被告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