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香港政治體制是中央直轄下,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行政長官的權力大小和範圍,遠少於過去的港督,但不影響他在政治體制中的核心和樞紐作用。張曉明又指,行政長官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法律地位,在中央之下、三權之上,香港不論回歸前後,都並非採取三權分立的政體,認為三權分立對香港只有參考作用,不搞三權分立是起草基本法的主導思想。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質疑張曉明的講法違反基本法,令市民詫異和憤怒,促請他收回言論和道歉。公民黨梁家傑說,張曉明將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地位等同皇帝,並要求港人擁護,對此感到吃驚。工聯會黃國健認為,張曉明只是想回復基本法有關行政主導的原意。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張曉明是指行政長官的憲制和政治地位較高,不代表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要服務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