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共分八章三十條,從改革的總體要求,到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意見》因應國有企業存在的制約不足的問題,提出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大力推動國有企業改制上市;《意見》又提出,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並實行分類改革及分類監管,推動國有企業同市場經濟深入融合。意見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中國基本經濟制度的國資管理體制、現代企業制度、市場化經營機制,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及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
國資委負責人就發展混合制經濟作出闡釋,指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企改革及企業經營管理,會實行同股同權,切實維護各類股東合法權益;在石油、天然氣、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加快向非國有資本推出一批符合產業政策、有利於轉型升級的項目。專家指,今次國有企業改革,可能湧現新一輪兼併重組潮,未來幾年內將有三十萬億的國有資產進入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