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表示,雖然基本法並無列明香港實行三權分立,但制度上三權互相制衡和監察,她亦看不到基本法有任何條文,有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所講,特首具有超然於三權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對於特首梁振英指,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早在八七年已談過有關三權分立的立場,劉慧卿就認為應該以基本法條文為準,不應將當年的講法當作基本法的一部分。

金融界議員吳亮星表明,下年度不角逐財務委員會主席,劉慧卿認為他有自知之明,形容他主持會議表現較恐怖。對於吳亮星指,財委會審議高鐵項目時,錯誤讓議員可以提出無數項動議,令主席日後難以處理,當時是財委會主席的劉慧卿表示,當年並無議員挑戰她的決定,政府亦無提出反對,難以理解吳亮星事隔多年,才覺得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