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在去年六月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的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原本打算傳召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內委會主席梁君彥作為證人,但他們昨日透過律師申請撤銷證人傳票。立法會代表律師下午出庭陳詞指,辯方傳召曾鈺成及梁君彥出庭作證,是要了解事發當日,行管會要求警方進入立法會大樓的理據,但讓警方進入立法會的理由,與本案無關,而且早前立法會的新聞稿,或者立法會助理秘書長,都能更好地解釋有關的理據。

辯方指兩人的供詞對案件審訊有很大影響,如果沒有兩名證人的話,要重新調整抗辯部署。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到明天處理撤銷證人傳票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