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回應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有關特首地位超然言論。陳景生指,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在於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張曉明為特首在基本法的地位作解讀,似乎有僭越之嫌。陳景生指,特首出席活動時,排名在立法和司法機構首長之上,這解讀並無問題,但由於特首亦要遵守法律,重要法案未能通過亦要辭職,因此特首不可能在立法和司法之上,他希望張曉明澄清言論。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指,基本法從來沒有指出特首可以超然於三權之上,認為張曉明言論違反基本法,法理上站不住腳。陳文敏又說,基本法已列明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有各自的職責和權力,而且互相制衡,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陳文敏又認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所指的三權分立,可能與本港法官理解的不同,認為法官都理解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