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和《爽報》前年刊登大角咀肢解案被告周凱亮,在提堂後接受的訪問,被控藐視法庭,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處理。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陳詞時表示,相關報道提到周凱亮向記者承認犯案,而並非引述其他報道,兩份報章的發行量各超過二十萬份,相信報道廣泛流傳,有可能有關陪審團成員和目擊者讀到相關報道後,以為周凱亮已經認罪。


翟紹唐又指,律政司完全尊重記者行使新聞自由,但擔心新聞自由走得太遠,此案提醒傳媒和記者藐視法庭可對司法制度構成嚴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