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和《爽報》前年刊登大角咀肢解案被告周凱亮,在提堂後接受的訪問,被控藐視法庭,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處理。時任蘋果日報總編輯的張劍虹,及爽報總編輯李彭基早前承認藐視法庭。律政司代表律師陳詞時表示,相信報道廣泛流傳,有可能有關陪審團成員和目擊者讀到相關報道後,以為周凱亮已經認罪。翟紹唐又指,律政司完全尊重記者行使新聞自由,但擔心新聞自由走得太遠,此案提醒傳媒藐視法庭可對司法制度構成嚴重風險。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經承認做法愚蠢和值得懲罰,深感後悔,他認同案件嚴重,無可辯駁,但兩份報章在報道刊登後,意識到可能構成藐視法庭,已經將相關報道由網上刪除,而周凱亮在報道刊登後兩年受審,相信報道對案件影響不大,又指本案與新聞自由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