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有條件通過新田臨時邊境購物城發展計劃申請,但在原有十多項條件上,新增一項,要求提交公共交通服務計劃。規劃署早前徵詢各政府部門意見後,認為計劃為期三年「可容忍」,但附加多項條件,包括購物城不可在晚上十一時至早上八時營運等。有委員認為計劃不夠周詳,又擔心設施會增加車流,影響當區交通及環境。運輸署預計,購物城落成後,黃昏車流會增加約一倍,但仍然可接受。有委員關注有關申請會否有延後利益,設立購物城後會否影響之後的發展申請。委員會主席指,商業因素並非考慮之列。
城規會亦准許發展商延期審議興建永久邊境購物城的規劃許可申請。約三十名新田鄉各界人士在會前到場抗議,指現時新田及落馬洲道路已超出負荷,批評計劃在未有完善的交通配套就匆忙上馬,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