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周杰倫,就北京人和書畫院的微信帳號,登載一篇詆毀他是漢奸及賣國賊的文章,控告書畫院,要求刪除有關的不實信息,停止侵害行為,並公開向他道歉,賠償經濟及精神損失合共六十萬元,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已受理案件,正進一步審理。
周杰倫透過代表律師指,今年六月四日,周杰倫發現有關文章,除了指他是賣國賊及漢奸,更指周杰倫否認自己是中國人,祖父母曾經是日本人。律師指整篇文章充斥惡意中傷及侮辱,公然捏造事實醜化周杰倫的人格,抹黑他的形象,當事人為維護合法權益,決定採取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