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去年佔領行動期間襲警的三十六歲無業男子何敏聰,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在去年十月十五日,警方在添馬金鐘龍和道和添馬公園趕散示威者,一名警長指,何敏聰未有理會警方勸告離開,並以粗口挑釁,用雙手推他胸口,本月初被裁定襲警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