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埔劍橋護老院的女職員,承認襲擊76歲坐輪椅的男院友,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四星期,緩刑兩年。裁判官說,長者托付到護老院,理應得到善待,明白員工辛苦,長者有時會固執和不聽話,但看不到有任何理由要拍打長者的頭部,慶幸今次長者未有受傷,否則會毫不猶豫判處監禁。被告求情時指,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加上家庭經濟困難,期望法庭給予機會。

事發在去年底,55歲的越南籍被告范氏雲,因為不滿事主食橙時弄髒衣物,拍打對方頭部和臉部,事主一度呼叫「不要打」。另一名院友目擊事件,並用手機拍攝過程,至今年轉交事主的媳婦而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