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報章撰文,不點名反駁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指,終審法院設海外法官應只是過渡安排的言論,指海外法官應成為終審法院的永久安排。李國能表示,本地和海外的法官接受任命時,都作出相同誓詞,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而海外法官作為五位終審法院法官的一員,與其他法官享有平等地位,沒有特殊待遇。李國能解釋,海外法官的安排,沒有違反中國的主權或香港的自治,反而是主權的行使和自治的體現。

李國能補充,海外法官參與終審,擴闊了本港終審法院的經驗,亦豐富了法院判案時在「比較法」方面的視野;強調此安排獲本港市民及國際社會信任,亦有助加強對維護司法獨立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