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回應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的文章,指終審法院的成員包括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資深法官,是基本法下的獨特安排。這個安排有利香港發展普通法,加強香港與其他普通法國家的交流和互動,亦有助增強國際社會對香港司法獨立和維護法治的信心,海外法官依據基本法參與終審法院處理案件並無違憲。發言人又說,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享有全面解釋權,律政司會在基本法框架下,盡量通過香港法律和司法體系處理香港事宜。
李國能在報章撰文,指不認同內地學者指,終審法院所有法官都要由港人擔任,認為有海外法官參與終審的安排,有助加強對維護司法獨立的信心,應該成為永久安排。他又認為,人大常委會應避免透過釋法,推翻香港法院判決,否則會對香港司法獨立造成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