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袁國強與南丫海難死者家屬會面後表示,決定公開整份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是因為不再擔心影響刑事程序。而政府外聘的資深大律師看過所有相關資料後,同意刑事檢控科的結論,雖然認為事件存在問題,例如海事處人員工作草率馬虎,缺乏深思熟慮,但不幸地最終因找不到足夠證據,證明負責檢查南丫四號座椅時無視明顯問題等,所以不能作進一步檢控工作,不過袁國強強調,這方面的訴訟沒有時限,若有新證據出現,律政司會再審視。
對於南丫四號圖則內所載有關「半格艙壁」通道口的描述即使有所不符,但海事處仍批准圖則,資深大律師及調查委員會都認為批准圖則的人員可能行為疏忽,但律政司指南丫四號在獲發證明書前,曾在香港進行檢查,95年11月的初步檢查,海事處並無提及設有任何通道口,認為若通道口當時已存在,有關人員應會知悉並處理欠缺水密封閉裝置,無證據證明人員早已知道通道口存在。另外,袁國強指,律政司仍然與警方跟進船公司的調查,但現時不便披露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