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黃永志和兩名社運人士陳君樂及李家樂,去年五月參與反高鐵遊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其中李家樂,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指出,控方辨認被告的證供有疑點,指控方呈堂的片段見到案發時間只有兩秒,又指被告向警員投擲紙盒時,非法集結已經完結,所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至於同案另外兩名被告,陳君樂和黃永志,早前已承認非法集結罪,法庭下午會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