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早前否決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其後開記者會透露會議內容。馮敬恩出席城市論壇時重申,是基於公眾知情權。港大教育學院副教授李輝批評馮敬恩的行為,破壞保密原則及公審投反對票的委員,他指馮敬恩聲稱因為公義而透露會議內容,認為以馮敬恩的認知水準,難以判斷何為公義。

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批評校委會否決物色委員會推薦的人選,是不跟程序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