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十六歲女學生和十八歲男建築工人,被指在三月初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分別襲擊一名警長和阻差辦公,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控罪指,女被告陳佩瑩在示威中用腳踢向正為內地旅客開路的警長,而男被告阻止警員拘捕示威者。聲言被襲的警長早前作供時,曾經承認誇大看到女被告踢向他的供詞,被辯方質疑。法庭裁定警長證供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