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不明白為何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需要超過三年時間,又指案件如果完全沒有政治考量是超乎現實,但反映法治仍得以彰顯,他指近年本港有關廉潔奉公的世界評級有倒退,相信許仕仁和曾蔭權的案件,會令評級繼續下跌,而防賄條例部分條文並不包括特首,尤其是收受利益部分,今次曾蔭權可能是一個契機,向政府施壓改善法例。

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指,難以評論調查超過三年是否太久,一般要視乎調查的範圍和案件性質,如果涉及海外調查和銀行戶口都會較久,今次案件反映廉署仍可獨立調查,港人應珍惜。他又指,根據防賄條例,獲款待坐船或坐飛機等行為都算收受利益,如果曾蔭權是普通公務員,相信已被廉署根據條例拘捕,他對於政府未將特首全面納入防賄條例監管感到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