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就立法規管廢食油回收聽取團體意見。香港食品業總會指,食油是低風險的食品,認為沒有必要針對食用油特別立法,擔心今次開先例後,日後不同的食用產品都要立法規管。香港食用油進出口商總會指,業界一向按國際認可標準採購食用油脂,已有足夠安全標準,又指立法建議中,要求進口商提供官方食油安全證明並不可行,擔心會誤墮法網。飲食業聯合總會支持立法,但反對將處理廢食油納入食肆發牌條件中,指現時廢食油回收市場未完全成熟,批評政府把責任推到食肆身上。
政府建議就食油安全訂立七項標準,並規定廢食油不可以再製成食油,而食肆的廢食油,亦必須交持牌回收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