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及兩名議員助理,去年五月在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旁聽討論擴建堆填區及興建焚化爐議案時,在公眾席拉起橫額和叫口號,被控違反立法會特權法,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三名被告各被罰款二千元。
方國珊和助理張美雄,被指分別在去年五月七及十三日,違反立法會特權法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在公眾席上展示標誌及標語,並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另一名被告方裕政,就被指控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