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表示,政府在公屋食水含鉛事件中,從來沒有迴避責任,亦會按承建商合約,及水務設施條例等追究承建商或分判商。她又表示,事件揭示各相關界別對食水含鉛問題,以及鉛對健康的影響等方面,認知不足,導致制度上有不足之處,但公務人員是按制度執行,看不到他們有不足,或者要負個人責任,政府未來會研究修訂法例或推出行政措施,完善制度。至於公屋免租、減免水費等補償恩恤,政府要研究,不可輕舉妄動。

署理運輸及房屋局長邱誠武就表示,房委會計劃為零五年前落成的公共屋邨驗水,希望今年內完成。他表示,由於這些屋邨並無燒焊接駁水喉,食水含鉛風險較低,因此房委會會先在屋邨部分大廈抽樣篩查,如果有水辦含鉛量超標,才會在屋邨所有大廈驗水;如果確定食水含鉛超標,就會盡快更換問題喉管,估計三至五星期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