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涉嫌於在前年未經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同意,刊登其醫療報告照片,被控違反個人資料私穩條例, 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案中有證人屬澳門居民,他們不願來港出庭,已在澳門法庭作供。澳門當局已將口供文件寄到本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兩個月,以製作證供謄本。特委裁判官表示兩個月太長,將案件押後六星期,至十一月二十三日再訊。

案件涉及三名被告,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案發時擔任蘋果日報總編輯的張劍虹。控罪指被告在2013年4月30日未經劉鑾雄同意刊登其醫療報告,使用其個人資料意圖獲取金錢或財產得益。 蘋果一方早前由張劍虹代表,否認全部四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