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向高等法院申請就立法會地區直選參選年齡限制,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將參選年齡由二十一歲下調至十八歲,希望吸引更多年輕人參與政治。黃之鋒表示,內地人大常委會委員選舉已容許十八歲或以上人士參選,本港就限制二十一歲或以上才能參選立法會,是剝奪了年青人參選權,有違基本法,加上現時立法會議員老化問題嚴重,希望藉司法覆核,推動議會年輕化。他表示,若司法覆核成功,會考慮參選明年立法會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