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個家庭詐死騙取保險金,十二年後自首。基隆地方法院裁定六十八歲的男被告與兩名兒子詐欺取財罪名成立,各判監兩年九個月。女兒知情但並未犯案,減為有期徒刑六個月。

這名男子,在零一年因為公司經營不善,債台高築,他與妻子及兩名兒子,在同年七月,趁颱風桃芝吹襲前,把私家車推落山崖,製造兩夫婦連人帶車墮崖失蹤的假象。他們子女其後向保險公司申請,取得六千九百多萬元新台幣,而夫婦兩人就先後潛逃淡水及內地江蘇,奏後發生爭執並分居。妻子在一三年心臟病發逝世,由於所持假護照身分不明,無法在內地火化。男子於是返回台灣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