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六名勞顧會勞方代表,要求盡快在委員會上,實質討論標準工時立法具體方案,否則考慮退出。主席梁智鴻說,委員會目的是達致僱主、僱員、市民三贏,如果勞方代表不參與討論,難以達到目標,他說,促成立法規定勞資雙方簽訂「工時合約」並非最終目標,委員會仍可以研究如何以其他途徑幫助勞工。
梁智鴻說,委員會成立,是要研究如何規管僱員工時,是否用立法方式,要再討論。委員會六名勞顧會勞方代表之一梁籌庭指,六人早有集體離開的想法,他們不接受以立法規定勞資雙方簽訂「工時合約」,認為受惠人數少,而且擔心一旦實行,政府便不會再研究標準工時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