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行李運送服務,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只有近九成三可以按規定在航班抵達後廿分鐘內將首件行李送抵行李認領處,低於五年前的九成八。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書面回答立法會質詢時表示,極少行李需要四十分鐘以上才送抵。他指機場每日處理超過一千一百班航機升降及十七萬旅客,行李有時會受到天氣或人手調配等不同因素影響而導致延誤。
張炳良表示,機管局已多管齊下,改善行李處理服務的質素,包將每輛行李牽引車使用拖架數量,由四台增至六台,增加每轉行李車的處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