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突擊搜查旺角一間店舖,檢獲一批未註冊的止痛藥,眼藥水及傷風咳嗽藥,全部都附有日文標籤。調查顯示,這些藥物懷疑分別含有「布洛芬」、「新斯的明」、「二氫可待因」及「甲基麻黃鹼」,但標籤並無附有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店舖涉嫌非法售賣和管有第I部毒藥和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布洛芬」的副作用包括令腸胃出血,而「新斯的明」的眼藥水,可以導致眼部疼痛及視力模糊,「甲基麻黃鹼」可導致心跳過速、焦慮、煩躁和失眠,而「二氫可待因」可能會導致噁心、嘔吐和便秘。衛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