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調查二十四間航空公司退還離境稅的安排,發現至少三間向乘客收取手續費。有十四間要求乘客必須主動申請退還離境稅,否則航空公司不會自行安排退稅。調查又發現,各航空公司申請退稅期的差異非常大,由最短在出發日計起十日內,至開票日起計七年不等,而處理退稅時間,由最少七個工作天至三個月不等。
消委會認為個別航空公司,向乘客收取退還離境稅手續費的做法不恰當,促請民航處加強監管,航空公司及相關業界應檢討退稅政策及提升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