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以問卷調查二十四間航空公司,包括十二間廉價航空的公司,了解他們退還離境稅的安排,十七間有回覆的公司中,三間表明退稅會收手續費,而無回覆的七間公司中,消委會核查了他們的網站,三間公司的退還條款隱含須收取手續費。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由於航空公司是代政府收取離境稅,政府會支付行政費予航空公司,作為協助政府收費及有需要時退還, 航空公司再向退稅乘客收手續費,並不合理,質疑航空公司雙重收費。另外,有十四間航空公司要求乘客主動申請退還離境稅,否則不會自行安排退稅。
消委會指,有關退稅手續費主要由民航處及個別公司對數,所以他們無數據顯示有多少人無離境,及涉及的手續費金額,促請民航處加強監管,航空公司及相關業界應檢討退稅政策及提升透明度。而政府每年收取大約二十億離境稅,支付六千萬予航空公司作行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