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佔領期間在龍和道清場時,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七名警員,被警方落案起訴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罪,其中一人亦被控普通襲擊罪,七人由三十一至四十八歲,獲准保釋,下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訊。至於曾健超下午亦到中區警署預約拘捕,涉及五宗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警員的罪名,同樣下周一在東區法院提堂,他獲准以三百元保釋。

曾健超傍晚離開警署時表示,他的五項罪名涉及十五名警員,但當中不包括涉嫌襲擊他的警員,認為七名警員當時的做法只是單純報復。他不滿警方只是簡單交代他涉及的控罪,無交代詳情。他批評政府是政治打壓,想將七名警員被捕的事淡化,拘捕他是轉移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