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表《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列出六大重點改革價格的方向,包括農產品、能源、環境服務、醫療服務、交通運輸,以及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意見》指,到二零一七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鬆管制;而到二零二零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意見》表示,要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推進寛頻網絡加速減價,加強市場價格監管。

《意見》列明價格機制的四條原則,包括堅持市場決定、堅持放管結合、堅持改革創新,以及堅持穩慎推進,並指健全的政府定價制度,可以令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及規範政府定價程序。《意見》同時提出,要健全生產領域的節能環保價格政策,以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