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劉燕卿主動調查,入境處對未領取出生證明書個案的跟進機制是否適切及有效,希望市民在下月十八日前提供意見,以助調查。劉燕卿表示,沒有辦理出生登記的嬰兒,他們從出生至成年期間的安全、福祉及權利等是否受到保障,令人憂慮。雖然替嬰兒辦理出生登記絕對是父母的責任,但當父母沒有履行這項責任時,負責執行《生死登記條例》的入境處,有責任採取跟進行動。
早前一宗未成年女童墜樓案件,揭發涉事女童及她胞妹在港出生,但父母一直未有辦理出生登記。入境處表示,對逾期未有辦理出生登記的個案,有既定機制跟進,包括在嬰兒出生後三個月、六個月及九個月後,會寄出備忘通知書提醒父母,但並無指示在寄出三封備忘通知書後,若仍不獲有關父母回覆,職員如何作進一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