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界要求政府在資助社福機構的整筆撥款,額外增撥百分之三,為約二十名資助機構的管理層加薪,和高級公務員看齊,估計每年額外增撥的款額不超過二百萬元。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表示,整筆撥款制度下,政府會用薪酬中位數釐定撥款額,因此高級公務員加薪百分之三時,增撥資源是合理的安排。張國柱又認為,雖然資助機構的儲備可以應付加薪,但原則上政府應該承擔有關開支。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其他資助機構不應「跟風」,認為良好的做法,是自行定期檢討薪酬水平,如果有需要,可於每年向政府商討撥款時,提出加薪要求和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