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六歲男子,承認綁架一名九歲男童,並向其母親勒索二百五十萬元贖金,在高等法院判監十年。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明顯有計劃周詳,及有預謀犯案,男童只有九歲,但被禁錮二十多個小時,期間亦曾被襲擊,被告更曾對男童扑頭,又向他餵服抗抑鬱藥,手法非常危險,對男童造成創傷,案情嚴重,要判有阻嚇性刑罰。

被告曾開設物流公司,但因賭博欠下逾二百萬元債項,今年三月,在九龍塘義德道足球場,趁男童獨自在踼足球時,訛稱受男童母親所託,帶他去見父親,當抵達大圍被告住所後,被告用玻璃樽打男童頭部,又用繩綁起他的手腳,用毛巾蒙著他雙眼,再以膠紙封著他的咀,之後更向他餵服抗抑鬱藥水,以阻止男童不斷哭泣及不願睡覺,向他母親勒索。男童母親報警,警方其後在交付贖金時埋伏,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