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與經理人兼助手叢培崑串謀收受利益案,律政司第二度上訴得直。

陳志雲被指在零九年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上,主持現場版《志雲飯局》,沒有申報而收取報酬。區域法院一一年初審裁定,陳志雲和叢培崑無罪。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區域法院再審,區域法院再度裁定兩人無罪,律政司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