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與經理人兼助手叢培崑串謀收受利益案,律政司第二度上訴得直。高院上訴庭裁定,案件發還區域法院原審法官,按上訴庭指示裁定罪名成立及判刑。商業電台發表聲明,表示由始至終都相信陳志雲的個人誠信,他仍是商台的首席智囊及節目主持人,如果陳志雲有任何需要,可隨時申請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