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涉嫌串謀他人提供共四千五百多萬元賄款,以圍標方式,取得多個屋苑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被告早上在區域法院,承認涉及沙田翠湖花園和濱景花園的四項控罪,但否認涉及土瓜灣華麗大廈的一項控罪。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二十二日判刑,法官批准被告以現金和人事擔保各三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日到警署報到。
五十七歲的被告丘瑞田,被控在一零至一四年期間,串謀顧問公司和工程分判商,向沙田翠湖花園的管理公司職員及屋苑法團主席,分別提供二百六十萬元至二千六百萬元的賄款,作為協助取得工程合約的報酬;而在零五至零七年期間,以同樣手法,取得濱景花園及土瓜灣華麗大廈的工程顧問及翻新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