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下午召開會議,預料會討論早前涉及收取匿名捐款事件的教員,就懲處方法的回應。其中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日前向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呈交的信件,指校委會的決定是非法,因為《香港大學條例》只賦予校委會一般權力,並沒有對教職員作出紀律懲處的特定權力。他又指,校委會及審核報告都未能指出他違反了哪一條規例,又未能提出合理證據,因此認為校委會決定存在法理以及事實的錯誤。

戴耀廷在信中又說有合理懷疑部分校委會成員是基於不可告人的政治動機,以懲罰他發動佔領行動。戴耀廷又指,基於對港大的愛,不會就校委會決定尋求覆核,因為擔心會對港大造成更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