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務委員會晚上結束會議,主席梁智鴻說,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在七月及上月的兩次例會,違返保密守則,披露否決副校長任命的討論,校委會同意馮敬恩要求多給時間索取法律意見,但由於他拒絕承諾遵守保密原則,校委會通過涉及保密的項目,不讓馮敬恩參與討論,但他仍然是校委會委員,希望他下次會議交代兩度違反保密的事宜,另外,校委會強調保密,否則委員難以自由討論,將徹查每名有關人士,在文件及討論上洩漏消息。
至於早前涉及捐款風波教職員對懲處的回應,校委會應涉事兩人的要求,要求管理層再檢視懲處安排是否需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