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務委員會晚上結束會議,主席梁智鴻說,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在七月及上月的兩次例會,違返保密守則,披露否決副校長任命的討論,校委會同意馮敬恩要求多給時間索取法律意見,但由於他拒絕承諾遵守保密原則,校委會通過涉及保密的項目,不讓馮敬恩參與討論,但他仍然是校委會委員,希望他下次會議交代兩度違反保密的事宜,校委會將徹查每名有關人士,在文件及討論上洩漏消息。
至於早前涉及捐款風波教職員對懲處的回應,校委會應涉事兩人的要求,要求管理層再檢視懲處安排是否需作修改。消息指是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及港大民研總監鍾庭耀提出覆核。梁智鴻下星期五卸任港大校委會主席,他說,在校委會工作十一年,他最大感受是感恩,可以為母校服務,又指去十一年,港大有起有落,開心的是慶祝百年校慶及擴闊地圖,而不開心的是最近的物色副校長風波。他說,港大有良好基礎,新的校委會領導層定會與所有持份者,為學校創輝煌事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