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務委員會因為校委之一、學生會長馮敬恩,拒絕承諾遵守保密原則,通過涉及保密的項目,不讓馮敬恩參與討論。馮敬恩在本台節目指,他的任期到明年五月屆滿,相信校委會期間會舉行五至六次會議,如果無法參與討論重要的內容,同學的聲音就不能表達。他又指,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及規程,校委會無權剝奪委員的職權,擔心他會成為先例,在未被裁決犯事前就被剝奪權利。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會後表示,校委會希望馮敬恩下次會議,交代兩度違反保密的事宜。

對於校委會下任主席的人選,校委張祺忠指,會上無討論過相關議題,希望新任主席能維持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顧及校友、學生及老師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