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早上召開會議,主席梁智鴻表示,今日會議達成四項共識,包括規管工時最後必要立法,不能一刀切,要有一個清晰的合約形式及用法例規管合約,及協助議價能力較低的工種。他指以往計算了廿七個方案,包括以工資,工時或加班補水形式作考慮,今日會上提出第廿八個方案,將工資線提升至二萬五千元以下,每周工時四十四,加班補水一點五倍,希望達到五成的勞動人口。小組會研究如何諮詢。

勞方代表吳秋北強調,合約工時不足以保障勞工,也不能夠代表標準工時。他說會視乎委員會的討論進度,如果仍然不理想,不排除勞方委員會退出委員會。資方代表劉展灝就指大部分委員都認為以合約規管工時,是事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