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法案委員會,審議涉及徵收玻璃樽再造費的修訂條例草案。環保署副署長陳偉基指,首階段會先涵蓋飲品玻璃樽,按現時估算,徵費水平約每公升一元,即一個紅酒樽大小的玻璃樽,需要收約七毫半,最終金額要待招標完成後再作估算。
多名業界議員都不滿政府未有提出具體徵費金額,工業界梁君彥指,業界不會簽署空頭支票,要求政府承諾收費水平不會高於每公升一元。飲食界張宇人指,對環保署「一無好感,二無信心」,又指路政署亦甚少使用回收再造的玻璃磚,認為回收玻璃在香港出路不多,質疑環保署是想「掠水」。亦有議員要求澄清飲品的定義,指部分醬料如醋、鼓油,或甜品如紅豆沙,亦有人當飲品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