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監察部表示,吉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谷春立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當局調查指,谷春立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收受禮金,為妻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揮霍浪費公共財產,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谷春立身為高級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嚴重違反黨紀,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