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禁止外界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說,如果有人違反保密義務,任何機構都可以申請禁制令,在初步階段,入稟人單方面提出申請,法庭已可以頒布臨時禁制令,到正式聆訊時,受影響人士可以提出反對理據。陳弘毅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裁決,現時普通法中,也有機制平衡保密原則、公眾知情權和資訊自由。
他又指,如果不採取行動,可能會繼續有會議的錄音曝光,認為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未有諮詢其他校委會成員便向法庭申請禁令是可以理解,又指大學作為社會重要機構,難以避免受政治問題困擾。
另外,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質疑梁智鴻申請禁制令,是要維護少數校委的面子,而非從港大利益出發。批評禁制令是遮醜布,促請盡快撤回,關注組會積極考慮在下月六日法庭審理禁制令時,要求法庭撤銷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