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污案,被判監的四名被告,包括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上訴庭聆訊。許仕仁的代表律師陳詞時表示,原審法官麥機智將許仕仁以證人身份及未經警誡下,向廉署就禮頓山租約問題提供的書面供詞,接納為呈堂證物是錯誤。律師指,廉署邀請許仕仁會面前的九個月,已收到匿名舉報,而郭炳江在許仕仁與廉署人員會面前的四個月,已向廉署表明,禮頓山租約是許仕仁顧問合約的一部分。代表律師認為,廉署約見許仕仁時,已掌握案件資料,應在與許仕仁會面時作出警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