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扶貧辦原主任趙國明,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案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並被沒收違紀所得財產。
自治區紀委調查指,趙國明在扶貧龍頭企業認定及貸款貼息等重大問題上,作出違背中央和自治區的決定。趙國明亦涉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及金錢,並涉嫌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國家財政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