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學會就公屋發現食水含鉛事件,成立專責小組,經過十星期研究,發現水務署現行標準及規例過時,認可人士及持牌水喉匠的角色及合作機構未有清晰釐定,及沒有清晰訂定無鉛燒焊標準。在監管持牌水喉匠方面,現行持牌水喉匠制度只有單一職級,無法因應不同工程的複雜程度派員處理。小組指,房屋署在工程合約管理上有改革空間,以及當局在抽查水辦上,與外國處理手法不同,未具科學化。小組建議,水務署為持牌水喉匠定立職級,將大型工程分判給有資歷的持牌水喉匠,房署應訂立水喉匠承辦商名單,有關水喉工程承辦安排,應獨立於工程總合約,讓房署可加強管理,至於抽水辦上,學會建議採用雙重抽查機制,包括抽取隔夜水,減少公眾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