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就特區政府執行禁止酷刑公約情況聽取團體意見。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指,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去年被警方以涉嫌阻差辦公等罪名被捕,已獲無條件釋放,質疑警方事隔一年後,控告曾健超較嚴重的罪名有政治考慮,欠缺合理解釋,亦有可能是以進入司法程序為理由,避過聯合國相關委員會的提問。民權觀察關注警方使用警棍和胡椒噴霧,希望警方公開相關原則和文件,又建議警車和警署內安裝閉路電視,作為市民報稱被警員毆打時的證據。
公民黨郭榮鏗指,相信有人濫用酷刑聲請,但政府不能一概而論,將某個國家的申請者形容成經濟難民,來港打黑工。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指,特區政府非常重視酷刑聲請,絕對同意有責任保障有酷刑風險人士,制度亦查出不符合資格的人士,亦有需要縮短處理時間。